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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車條件
承租車輛年齡限制:
- 須年滿20歲,駕照持有半年以上。
- 未滿20歲,年滿18歲,並持有駕照半年以上,需有家長同意書,並家長陪同,才可承租車輛。
訂車以及取車時需要準備什麼證件:
- 本國國民:駕照、身分證(健保卡)。
- 非本國國民:護照、國際駕照或經中華民國監理機關認可之國際駕照、信用卡。
※證件模糊,破損…請至監理站辦理補發,證件缺一不可承租車輛。
填寫汽車租賃契約條件:
- 非承租人不可代理填寫。(填寫租貸契約請出示證件)
租車擔保品:
1.預留機車+機車行照+證件一張
(承租人名下沒有紅單,非承租人機車不可押)
2.壓金
(A)1.5CC~1.6CC押金5000元整。
(B)1.8CC~2.0CC 押金10000元整。
(需刷信用卡,暫壓額度)
以上二選一,還車手續辦理完時歸還/退刷。
※承租人若到現場取車,查詢過後,承租人名下紅單過多,無法承租車輛,訂金一律不退還。
※本營業用車請保持乾淨,車內禁止吸菸,如有異味殘留、寵物毛髮等無法清除,將依出租合約酌收清潔費新台幣3,000元整。
承租人應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使用及維護本車輛。